bsport体育湘潭发布5起化妆品监管典型案例
2023-05-26 08:47:29
bsport体育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5月25日讯(记者 肖畅 通讯员 谭静)近日,湘潭市市场监管局发布5起化妆品监管典型案例。
2022年5月,湘潭市市场监管局通过检查发现,当事人对外经营标称为“某大药房自制”“百年祖传秘方自制”的化妆品。现场发现未标注生产企业、生产地址、产品执行标准等信息的化妆品共计25个品种,943瓶,涉案货值金额16万余元。对部分产品进行检测后,发现产品中非法添加了禁用成分“咪康唑”。因涉案货值较大,且检出非法添加成分,韶山市市场监管局以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移送韶山市公安局继续侦查。该案被评为2022年度湖南省药品稽查执法“十佳”典型案例。
2022年2月,岳塘区市场监管局在12315平台接到举报,反映岳塘区某医美机构利用患者的名义、形象作证明发布医疗广告。经查,当事人与来院就诊的患者签订《案例形象协议》,以减免医疗整形美容服务项目费用的方式,支付广告费用4028元。通过网络商家平台,发布患者医疗整形美容前后效果对比照,对相关美容项目进行推广、宣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岳塘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作出罚款人民币12084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4月,湘潭市市场监管局在经开区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在当事人营业区货架上发现有外包装上无中文标签化妆品12盒,其中3盒产品已超过使用期限。经查,当事人存在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和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湘潭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经营的化妆品,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5月,湘潭县市场监管局接到一家化妆品生产企业投诉,称湘潭县某美发用品店销售假冒洗发用品。经查,当事人在未经商标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销售仿冒注册商标的化妆品,涉案货值金额1320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构成了“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行为。湘潭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4月,湘潭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高新区某美容健康管理中心现场检查,在当事人营业区发现有润白珍珠粉、天然蚕丝蛋白眼贴膜等产品未标注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信息,且部分产品已超过使用期限。经查,当事人存在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和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湘潭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经营的化妆品,罚款11000元的行政处罚。
全面普及化妆品安全知识、保障公众用妆安全是人民群众所盼、产业发展所需和监管责任所系。近年来,湘潭市一方面积极出台相关政策,在经营主体培育、商标品牌建设、产品质量提升等方面,大力支持化妆品产业有序协调发展。目前,全市化妆品产业蓬勃发展,化妆品安全形势总体向好;另一方面,全市各级监管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宣传贯彻化妆品监管法规,全面加强化妆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在今年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期间,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宣传活动、拍摄和发布短视频等方式,加大化妆品安全知识的宣传,进一步提高消费者安全用妆意识。接下来,该局还将举办化妆品不良反应业务培训等系列活动,全面提高化妆品安全监管效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妆安全。